慧海

佛教徒的生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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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一個佛教徒,究竟該怎麼樣生活?釋迦牟尼佛早就給我們制訂了一個模式,作為佛陀的隨學者,無論在家人還是出家人,都應該遵循這個共同的生活模式。如果按照這套模式去生活,人生就會很有意義,此生也不會很痛苦,這就是佛教徒的生活模式。那是什麼樣的生活模式呢? 

一、不墮兩邊

釋迦牟尼佛在律藏裡面對出家人說:生活不能墮兩邊,也就是陷入兩個極端。

中觀也提到兩個邊,是指常見和斷見。生活的兩個邊,是指太艱苦和不知足的兩種生活方式。

太艱苦的生活,就是故意過非常貧窮、非常困窘的生活。當然,這是對一般人而言的,像密勒日巴那樣的少數修行人,貧窮對他們來說,不但不是修行的逆緣,反而是修行的順緣,但不是所有人都能達到這樣的境界。作為一般的人,如果過得太貧困,經常為了生活考慮太多,操心太多,就沒有時間考慮出離心、菩提心、解脫等等。雖然艱苦生活,也許對有些人的出離心生起有一些幫助;但僅僅因為生活艱苦而覺得,生活沒有意義、活在人間沒有意義,並不是真正的出離心,這種人也不一定會去尋求解脫。真正的出離心,是要尋求解脫。日子過得苦也不一定有出離心,唯有精通佛法,並將其融入自心的人,才有可能具備出離心。所以,普通佛教徒的生活不必過得太艱苦,不能故意去過很苦的日子。

很多去過印度的人知道,印度有些外道的生活很艱苦——不穿衣服、不吃飯、不洗澡等等,有各種各樣的戒律,他們認為這樣苦行就會獲得解脫。有些外道非常崇尚五火——四周燃起熊熊大火,再加上空中的烈日。他們認為,修行人應該跳到五火中被焚燒,在肉體燒壞之後,就有可能得到解脫。

「因明」裡面也講過一個外道宗派的觀點,認為精神和肉體都是輪迴的因,其中任何一個受到破壞,都有可能解脫,可以擺脫輪迴。

我們一定要清楚,這些都是錯誤的觀點。

佛教認為,眾生流轉輪迴的因不是身體,而是業力。如果業力存在,即使肉體一再地消失、完結也沒有用。因為,我們的阿賴耶識上留下了很多以前的習氣,當這些習氣成熟的時候,肉體隨時都會產生。可以這麼說,從山河大地、日月星辰,到眾生的肉體,都是阿賴耶識的產物。就像唯物主義所說的,精神是大腦的產物一樣,只要阿賴耶識上有業力,再怎麼折磨肉體,也無濟於事。所以,釋迦牟尼佛要求佛教徒,不要故意去過艱苦的日子。因為無論多麼艱苦,也只是徒然讓自己痛苦而已,不可能從中看到解脫的曙光。

如果並非刻意不過好日子,純粹是因為福報不夠,沒有條件過好日子,那又另當別論。釋迦牟尼佛的意思,並不是說學佛的人必須富裕,窮人不會解脫,或過苦日子的人不會解脫,而是說沒有必要故意去做窮人,不要故意墮入一個邊,故意過貧苦的日子。

假如有些人本來經濟很寬裕,卻誤以為生活富裕就不會解脫,必須吃苦才會解脫。佛就不贊同這些觀點,佛陀認為,哪怕一輩子不吃、不喝、不洗澡,也不能獲得解脫。

順代提一句,有的外道認為,在恆河裡面洗澡可以獲得解脫。這些都是沒有根據的說法。身體上的污垢,不會使我們流轉輪迴。如果心裡的我執、貪、嗔、癡的煩惱洗不掉,那外表洗得再乾淨,都跟解脫沒有關係;如果真正要洗,也是洗精神上的,也就是阿賴耶識上面的污垢,只有洗掉這些污垢,我們才會解脫。

不少人看過密勒日巴的傳記,他在山洞裡沒有吃穿,更沒有條件洗澡。還有很多以前藏地的修行人也像他一樣,是在艱難困苦中獲得解脫的。很多人在知道他們的事蹟後,就想當然爾的認為,想解脫就要過苦日子。

其實,真正的苦行,是要有耐心,有精進心,想方設法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,不畏艱險地認真修行,這才是苦行的意義。如果僅僅誤以為不吃、不穿、不講衛生就是苦行,就會解脫,那乞丐豈不是會率先成就了?

佛告訴我們,在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價和不太在乎的前提下,也可以過很富裕或很優雅的生活。

第二個邊,也即第二種極端,是通過付出很多的代價或依靠不正當的手段,不知滿足地享受奢侈生活。

為什麼這是一個邊呢?因為,除了極少數人以外,大多數人必須為奢侈的物質享受付出巨大的代價——時間、體力、腦力,所以佛認為不值得,修行人應該少欲知足。

少欲知足這四個字,是佛給我們制定的一個生活法則和原則。這四個字的內容有很多的層次——對密勒日巴那樣的修行人,對一般的出家人,對普通的在家人,都有不同的解釋。

對一般人來說,『少欲知足』這四個字,並不意味著不能吃好的、穿好的,而是說不能太奢侈,應該過平常人的正常生活,該有的不能缺少,但不能欲望太強,以致超過一定的界線。

譬如,有些人認為,穿名牌衣服、開名車、住豪宅等等是身分的象徵,上流的人物就應該如此,這樣在社會上才會面子十足。其實這些都是不需要的,佛說的奢侈就是這些。作為普普通通的凡夫,如果不懂得少欲知足,不知道控制自己的欲望,僅僅靠外面的物質來滿足自己,是不可能的。因為欲望會沒有盡頭、無止境地無限膨脹,永遠不會有滿足的時候。不管在任何人身邊,總是會有超過自己的人。如果因為不甘落於人後而去奮鬥,就會沒完沒了,一輩子都在物質追求當中虛度,直至生命結束。貪得無厭的下場,就是永遠也不會幸福!

關於這些,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會找到很多事例,無論是觀察自己,還是觀察其他人都一樣。所以,少欲知足是很重要的。

二、理應遵循的原則

遠離這兩個邊以後,真正的生活模式又是怎樣的呢? 在不同的時代,不同的環境,生活的標準是不一樣的。佛認為,佛教徒應以自己所處時代的普通生活水準為準繩,既不要太低,也不要太高,佛認為這就是真正的正常生活。

這樣一來,我們是不是從此以後就再也不賺錢了呢?可以賺錢,但要掌握好如何看待錢財的問題。無論是自己賺的錢,或者是修學菩薩道的出家人,接受別人供養所得的錢,都要知道這些錢不屬於自己,而是屬於眾生,自己只是幫眾生管理和分配這些錢而已,哪裡需要做善事,就把錢送到哪裡。

如果抱著這種態度,則即使是在家的修行人,也可以去賺超過正常生活水準以外的錢;如果缺乏了這種態度,則無論是出家人接受別人的供養,還是在家人去賺超出標準生活之外的錢,都違背了少欲知足的原則,故而永遠都不會幸福。

三、金錢不是萬能的

按照佛說的去做,生活、金錢都不會給我們的修行帶來違緣;否則,假如不懂得協調解脫和生活之間的衝突,很多人就會陷入迷惑困擾。所以,掌控好這一點是很重要的。

美國《新聞週刊》曾經提出過一個問題:「金錢與幸福,哪個更重要?」

大家想想,如果讓我們回答這個問題,我們會怎麼回答。

釋迦牟尼佛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就回答了:幸福才是最重要的,金錢並不重要。僅靠金錢,是不可能讓人類滿足並從中獲得幸福和自由的。但大多數人卻認為,沒有金錢,就不會有幸福,金錢是決定幸福的關鍵所在。

當然,除了極少數人以外,一文不名的人當然不會覺得幸福,但是否很有錢就很幸福了呢?當然不是,金錢絕對不是萬能的。

在一些貧困地區,物質極端匱乏,貧窮的人們與優渥的物質生活之間有著很大的距離,人人都想擺脫窮光蛋的生活,都認為如果有錢,就可以解決一切。雖然每個人都知道人死的時候什麼都帶不走,但只是為了在走之前自己過得幸福一點,大家都會拼命地為此奮鬥不息,力圖拉近自己與優越生活之間的距離。

然而,當真正有一天距離縮短之後,人們的幸福指數並不會隨著物質的發展而增長。比如說,在北歐等很多西方經濟高度發達的地區,國民福利非常好,人們應有盡有,什麼都不缺,但這些國家的自殺率卻異乎尋常地高——據世界衛生組織1994年公佈的自殺率得知,芬蘭、瑞士、比利時、丹麥、瑞典等國的自殺率均位於世界前十位。對他們來說,金錢、物質等等就不是像我們所想像的那樣重要了。雖然大家都過著富裕的生活,但很多西方人卻並不快樂幸福。這些現象就表明,物質財富與幸福快樂之間並不是成正比的。

美國福布斯雜誌,曾以美國最富有的400個人和另外一千多個中、低收入者以及窮人為對象做比較調查,讓他們從17選出一個數字,1代表「我感覺非常不幸」,而7代表「我感覺非常幸福」。最後的統計結果顯示,超級富翁們的幸福指數是5.8;但是,在過去多年的調查中,專家們還發現,居住在寒冷的北格陵蘭島的因紐特人的幸福指數也是5.8;此外,肯雅的馬賽人——生活在簡陋骯髒的草棚內,沒有電也沒有自來水的一群遊牧民族,他們的快樂指數同樣為5.8

美國密西根州霍蘭市霍普大學的心理學家大衛.G.邁爾斯(David G. Myers)根據2000年美國人口普查的資料證實:「財富與幸福之間,存在著一個有趣的矛盾。邁爾斯發現,自1950年以來,美國人平均購買力增長了兩倍。難道由此推算,美國人在2000年時的幸福感就應該是1950年時的3倍嗎?……儘管現在這代人的經濟條件比上一代人好了很多,他們卻沒有感到幸福。事實上,美國年輕一代比他們的長輩更加焦慮。

美國心理學家瓊.M.圖文齊(Jean M. Twenge)對19531993年間所做的二百六十九項研究指標進行了大規模分析,以測定當時兒童和大學生的焦慮程度。2000年公佈的分析結果表明,二十世紀80年代,美國兒童的平均焦慮程度高於二十世紀50年代的兒童精神病患者。

英國未來基金會的邁克爾.威爾莫特和威廉.納爾遜在《複雜的生活》一書中指出:「在過去五十年裡,物質財富的極大豐富並沒有使人們增加多少快樂。這是進步的悖論。今天的一代人比以前更富裕、更健康、更安全,享有更多的自由,但他們的生活卻似乎更壓抑……

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萊恩博士經過研究得出:在最近四十年間,自認「非常幸福」的美國人一直呈下降趨勢。一項最新統計還顯示:在1960-2000年期間,按不變價格計算,美國人平均收入翻了三番,但認為自己「非常幸福」的人卻從40%下降到30%左右。在法國、英國和美國等經濟發展較快的歐美發達國家,最近十幾年間,精神抑鬱的人數卻在與年俱增。對此萊恩解釋說:收入水準與幸福之間並不是直線關係,而是曲線關係。在收入水準達到一定高度前,收入提高會增加幸福;但當收入水準超過一定高度時,它的進一步提高未必會明顯增加幸福感。

佛陀早就說過,金錢不是萬能的。現在這句話已經被越來越證實了。上述的資料很明確地顯示,人類幸福感的來源不是物資生活。

每個人都在追求幸福生活,但又似乎都在經歷不幸。今天,越來越多的人發現,即使擁有更多的物質與金錢,並不能保證會因此而獲得更多的幸福。這些道理在佛經裡講得非常清楚,但西方的經濟學家和心理學家現在才發現。

龍樹菩薩在《親友書》裡面講過一個比喻:「如痲瘋病蟲蠕動,為得樂受皆依火,非但不息苦更增,當知貪欲與彼同。」痲瘋病人的皮膚下面有一種小蟲,病發作的時候奇癢無比而且也很痛,很多病人為了減輕痛苦,就去烤火,不料小蟲在受到刺激後,反映非常強烈,結果使病人更加痛苦。這個比喻,就是暗指人的貪欲。我們一直都認為,金錢會給我們帶來幸福,然後拼命去賺錢,結果有了錢反而更不幸福。

另外,《親友書》及其他論典當中也講:「一切妙欲如鹽水,愈享受之愈增貪。」物欲及物質享受就像鹽水一樣,人越喝口越渴,如果不懂得少欲知足,無限膨脹的欲望就會使人越來越痛苦。

事到如今,很多現代人心裡都劃了一個巨大的問號:我們以前認為,經濟發達以後,人就會幸福,但如今的事實怎麼並非如此呢?這是實實在在的資料告訴我們的啊!這是不是說明,當有一天我們像西方人那麼富裕的時候,會不會也一樣不幸福呢?

過去西方的一部分哲學家也認為:金錢或物質生活是幸福的來源。從文藝復興運動的時候開始,就有人這麼說。比如,人文主義之父彼得拉克就揚言道:「我自己是凡人,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!」

啟蒙運動的時候,法國機械唯物主義的代表人物,那個一直高喊「人是機器」的拉美特利也認為:人們的快樂和幸福是肉體器官通過感覺而得到的,他說:「幸福是不能依靠思想方式或感覺的方式的……如果在自己的思想中尋找幸福,如果想靠研究我們沒有注意到的真理來尋找幸福,那就是在沒有幸福的地方尋找。

伏爾泰也認為:生理器官的滿足,是人們追求幸福的根源和動力。

他們竭力反對西方宗教的禁欲主義,認為感官享受是追求幸福的動力,無論是法律或者宗教,都不應該阻礙人的欲望。

在這些思想的帶動下,西方人拼命地賺錢,在奮鬥了幾百年以後,卻發現有錢了還是不幸福,儘管有了名車、別墅,有些人還有了遊輪、飛機,但精神上卻異常空虛、頹喪、痛苦,時至今日,他們已經無計可施了。

英國倫敦經濟學院的經濟學家理查.萊亞德(Richard Layard)在《幸福》(Happiness)一書中指出:「自二十世紀50年代以來,發達國家的人平均收入已經翻了兩番,我們擁有更多的食物、衣服和汽車,房子更大,中央空調更普及,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去海外渡假,一周的工作時間更短、工作待遇更好,最重要的是,我們的身體更健康了,但人們沒有因此而感到幸福。

美國博士達林.麥克馬洪(Darrin M. McMahon)花了六年的時間來研究幸福,他應用了大量的歷史資料,以及人類現實生活中的經驗作為參考,寫了一本書,叫做《幸福的歷史》。其中指出:美國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壽命在1900年為46.3歲與48.3歲,到了2000年已升至74.1歲與79.5……然而,如果從這樣的資料就推論,西方人因為物質與科學進展而愈來愈幸福,卻是錯誤的想法。自1950年以來在美國從事的詳細調查顯示,美國人認為自己「幸福」的人數比例一直維持在60%上下,認為自己「非常幸福」的比例卻從7.5%下降到6%。此外,單極型憂鬱症比例也似乎大幅升高。

書的結論中寫到:「過去數千年來驅策著西方文化的那種渴望與追尋,那種崇高的不安,顯示了人類只要維持著凡俗的身分,就永遠無法知道某些事情,永遠無法回答某些迷題。極致幸福的聖杯就是其中之一。如同神話裡盛過基督寶血的聖杯一樣,極致幸福也可能只存在於我們的想像當中,一個救贖的聖物,一隻裝盛我們痛苦的容器。」

所有這些結論,都是人類歷史活生生的資料和經驗告訴我們的。

佛教不排除輪迴裡存在相對而暫時的幸福,但不認為有絕對的幸福,總的來說痛苦的比例佔了絕大多數,這個觀點也許現在我們可以開始接受了。但肯定還是會有很多人覺得,沒錢的人痛苦,而有錢人不會痛苦。但上述事實已經說明,金錢可以給人類帶來幸福的想法是錯誤的。

我為什麼要說這些呢?這就表明,只要我們按照釋迦牟尼佛規定的生活方式去做,就能過上比較幸福而有意義的生活。

當然,如果溫飽不能解決,那也不會幸福,但是,當生活水準達到一個標準以後,就一定要少欲知足。假如那時候還不知道少欲知足,就永遠也不會幸福!

西方人經過了幾百年,才發現以前追尋幸福的方法是錯的。我覺得,也許再過一百年左右,全世界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想法,最後都會不自覺地走到佛制定的這條道路上來。因為只有這條路才行得通,只有這樣才會獲得幸福。原來那種只有物質才能讓人幸福的想法與說法,在今天看來,似乎是一個死胡同了。一方面人類自己不會幸福;另一方面,大自然也不允許我們過這樣的生活,沒有那麼多的能源,地球供養不起,人類別無選擇,都要走這樣的路!所以,只有懂得怎樣生活,才會在輪迴當中獲得相對的幸福。

四、信仰——幸福的來源

另外,據一些調查資料顯示,在其他生活條件完全一致的情況下,有信仰和沒有信仰的人幸福感是不一樣的。有信仰的人的幸福感,會遠遠超出沒有信仰的人的幸福感。

這是為什麼呢?一方面,是因為有信仰的人可以在混亂的社會當中,找到自己的定位和身分,在精神上有一個依處,確定了生存的目標;另外一個最重要的,是有信仰的人會適當地控制自己的物欲,多多少少知道物質不可能給人類帶來最終的幸福,他們的欲望相對來說不是那麼嚴重,因而相對比較幸福。

五、幸福的途徑

我以前也說過,釋迦牟尼佛不但在空性、無我、光明這方面是超凡絕倫的,僅僅在追求世間的暫時幸福方面,都是無與倫比的。只有佛陀的思想,才是跨世紀的偉大思想。

以後我們要儘量地過這樣的生活,只要有車開就可以了,不一定非開名車;只要有錶戴就可以了,不一定非戴名錶;只要有衣服穿就可以了,不一定非穿名牌……。少欲知足當然不是叫你不要穿衣服,不要吃飯,那是不可能的。

戒律有一個不能逾越的原則,就是不能要求凡夫去做他做不到的事情。佛陀非常透徹地了解凡夫的心態,凡夫什麼可以做到,什麼做不到,他很清楚,所以佛不會有過分的要求。他不會說,所有人一定要過艱苦的日子,而是要控制自己的欲望,把時間節約下來,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。如果沒有這樣做,首先我們永遠也不會幸福,其次我們永遠也做不出有意義的事情。在這一點上,大家務必要三思!

《親友書》中有個偈頌是這樣說的:「佛說一切財產中,知足乃為最殊勝,是故應當常知足,知足無財真富翁。」佛陀諄諄告誡後人:在所有的財產中,少欲知足是最為殊勝的,所以應該恆常少欲知足。知足的人即使沒有財產,也是真正的富翁,因為只有這種人才能獲得究竟的大安樂。

《環球科學》雜誌2007年第四期中有一篇文章,題目是《如何變得幸福》,文中指出:「1.不要專注於目標; 2. 抽空當當志願者; 3. 習慣適度; 4. 爭取滿足; 5. 練習活在當下。」其中也沒有說要賺很多錢、穿名牌、開名車……,可見我們以前的觀念都陷入了誤區。

釋迦牟尼佛非常了解物質、金錢與人的欲望之間的關係,沒有錢的時候,人是什麼樣;如果有了錢,人的心態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,所以他才給我們量身定制了這樣的生活模式。

凡夫卻不知道自己的心態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,它的趨勢會向哪個方向發展,只認為物質生活會帶來幸福,因為我們今生沒有很多錢,沒有當過超級富翁,雖然前世當過,但早就忘了,所以對物質沒有一個真正確定的定義。當物質生活跟我們有一定距離的時候,多數人會嚮往物質財富,認為只有金錢才是消滅一切苦難的萬能解藥。

真正有意義的是什麼呢?這個問題只有到佛教裡面去找答案。其他諸如哲學等世間學科,根本無法回答這個問題。他們往往認為,人死了以後什麼都沒有了,他們的人生意義,就是及時行樂,趁著活蹦亂跳的時候,要抓住當下,盡情享受。然而,儘管在追求享樂的過程中,浪費了自己的生命,消耗了大量的能源,破壞了生存的環境,結果還是不幸福。

這是為什麼呢?就是他們尋找幸福的方法出了問題。

對多數人來說,了知這些是有很大必要的。繼續追求物質生活?還是換一種更有意義的活法,這對我們的人生去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。

得到這樣的人身,聽到殊勝的佛法,還有一定的時間去修行,這是我們極為難得的一次機會。除此之外,世間的任何其他東西都不會如此難得。不要說世間人很羨慕的名利、財富等等,哪怕是珍貴無比的如意寶,我們前世都曾經擁有過,將來也一樣會擁有,但這些東西並沒有給我們今天留下任何好的結果。

我們一定要知道,就像汽車的用途不是燃燒燃料而是運輸,燃燒燃料只是汽車的「生存方式」,在消耗燃料的同時,汽車也要管運輸一樣,人的用途也不是吃喝玩樂,吃喝是人類的生存方式之一,但不是人類生存的最終目標。

什麼是人類的最終目標呢?對沒有信仰的人來說,這個答案永遠也找不到;但作為一個佛教徒,我們要做的,就是珍惜現有的機會,好好地修行,更完善地服務一切眾生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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