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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果不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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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修習因果不虛的意義

外四加行的最後一個加行是因果不虛,其中講的是因果關係。因果關係為什麼要在外加行裡講呢?

前面講的六道輪迴的痛苦,是無因無緣產生的,還是造物主之類創造的?是什麼因緣使它產生的呢?第一,它不是無因無緣;第二,它不是造物主的安排,而是因果的關係產生了這樣的六道輪迴。

此因果又是什麼呢?因果有廣義和狹義之分。

從廣義來說,所有法都離不開因果。外器世界中所有的事物都是有因有緣,沒有一個是無因無緣的;有情世界,即眾生的身口意,也是有因有緣的。所以從廣義講,一切法都是因果。

從狹義的角度講,因果是什麼呢?行善得快樂,造惡得痛苦,就是狹義的因果。

這裡講的是狹義因果,即十善十不善。十善是善業;十不善就是罪業。由這樣的善業和罪業就產生了六道輪迴,所以我們要講因果。

輪迴是怎樣形成的,很多人都想知道。為什麼?因為我們看不見自己來自何方又歸於何處,所以很多人都想瞭解輪迴的源頭。

輪迴有沒有源頭?顯宗對此問題的解答不太明確,它說得很簡單,認為輪迴是無始無終——既沒有開始的一天,若不修行,也沒有結束的一天。密宗裡就講得非常清楚,它把一個人從輪迴開頭到最後的所有過程都描述得一清二楚,而且非常精彩。但現在不是講密法的時候,而且這些與目前的修法也沒有太大關係。現在我們最迫切需要知道的,就是了解輪迴之因。

 

輪迴的產生,有細微的因和粗大的因兩種。

細微的因是我執,有了我執就會造業,造業之後便會形成輪迴。什麼叫我執?比如說,沒有開悟的凡夫都會說,我不要痛苦、我要快樂、我要發財、我要健康、我要解脫……在所有這些貪欲心裡,都離不開一個「我」字,每一句裡都有「我」。這個「我」字的根源,就是我們的一種念頭、觀點,也就是我執。這種我執,所有凡夫一生下來就有,它不是父母教的,也不是老師教的,而是先天性的,故稱為俱生我執。

有了這樣的我執,就會造業。因為我要享受,便會不擇手段地獲取世間名利等五欲,即使偷盜、欺詐、誹謗也毫不在乎;因為我不要痛苦,便會毫不猶豫地消滅有可能傷害自己的人或動物,如,殺害仇怨或與己為敵的對手,會造種種業。俱生我執是所有煩惱的根源,所有造業的基礎就是它,所以,輪迴最終的根源是我執。

但是,現在暫時還不提我執,在加行裡對我執沒有針對性的修法,故暫時不駁斥它。什麼時候駁斥我執呢?剛開始時講了修行的三個階段:出離心、菩提心和證悟空性。證悟空性是最後一個階段,那時就要用一些針對性的對治來消滅我執,此處還不講。

此處要講的,是一些粗大的輪迴因——十善、十不善。十不善是殺盜淫妄等,如果有這些因,就要墮落惡趣。十善是在發誓斷除殺盜淫妄的基礎上,不但不殺生,而且還放生;不但不盜取,而且還佈施等等。這些善業可以讓我們投生到人、天人或非天。即便是十善,如果與證悟空性的智慧沒有關係,也不能令人得解脫,只能使人在輪迴裡輪轉。還有四禪八定,如果沒有證悟無我智慧僅修四禪八定,也同樣不能使人解脫,依然是輪迴之因。如果這樣的四禪八定修得非常好,其果報,也是投生到色界、無色界,還是在輪迴的範圍內。這些叫做輪迴的粗大因。

在修加行時,先把粗大的輪迴因斷除;然後在證悟空性時,細微的輪迴因也可消滅;最後,所有粗細因都推翻了,輪迴就會停下來。好比一輛汽車,在燃料全部耗盡時,只有停滯不前,無法繼續行駛;同樣的,在流轉的粗因、細因全部斷除後,輪迴是沒辦法繼續的,一定要停下來。這就叫解脫。在輪迴和解脫之間,有沒有既非輪迴,又非解脫的第三個位置呢?沒有。所以,不是輪迴就是解脫,不是解脫便是輪迴;輪迴停止後,一定會得解脫。

加行的修法如果修得比較好,就有控制、斷除輪迴的希望。如果沒有正知正見,僅是到廟裡燒燒香、拜拜佛,能不能消滅輪迴的根源呢?這些與輪迴沒有任何直接衝突,所以是不能消滅輪迴的。但是,它也有幫助,就是過了很久以後,當它成熟之時,也許對推翻輪迴有些幫助,就這麼一點兒作用而已。

要把輪迴推翻,就要找一個與它直接矛盾而且比它更為有力的方法,如果與輪迴是矛盾的,卻敵不過輪迴,也是不能推翻它的。所以,現在就要找這樣的法。

這樣的法是什麼呢?當然是證悟空性的智慧。但是,如果加行都不修,就想直接去修這種智慧,是沒有辦法的。所以,我們要腳踏實地一步步地走,這是最踏實的。最後一定能夠證悟,一旦證悟了空性,了脫生死從此就有了希望。

證悟以後,也不是不用修,但是因為已經有了非常好的基礎,修行也沒有太大難度,不像現在這麼困難。那時候,一是隨時可以進入空性狀態,二是從此狀態出來後,在日常生活中,能夠了知一切都是如幻如夢的現象,因而沒有太強的執著,不易受外界人或事的影響和障礙,修行的品質和速度都會有所提高。所以,那時的修行會比較容易。

但是,現在必須過關。過什麼樣的關呢?從開始修外加行、發菩提心到證悟之間還有一定的時間、一定的距離,這個階段是修行人最艱難的時候,這一階段過去後,修行就比較自在了。

為什麼修加行的階段最艱苦呢?原因有兩個:一是從無始以來到今天,我們一直都在輪迴裡輪轉,很久以來,始終放不下輪迴裡的這些事,再不好也放不下,因為串習太久,想立刻放下辦不到;另外,我們斷除輪迴的智慧也很脆弱,各方面都不是那麼圓滿。所以,這個階段是最困難的時候。很多修行人在這個過程中都會回頭,因為他會失望,覺得即使修也肯定修不出來,這就很麻煩。

我們必須要有正知正見,要知道輪迴的過患。這些輪迴的過患和可怕性知道以後,在這一過程中,即使再不好走也會堅持下去。這些正知見會一直鼓勵你往前走,會將你推到證悟空性的境地。所以,必須要有正知正見。如果沒有它的幫助,面對這段艱辛的路,你就會退縮,就沒有辦法走過去;如果有正知正見,就會像剛才提到的,你會覺得這條路再難走,我也得走下去,我都要走到底。為什麼呢?如果不走到底,輪迴就有這樣種種的缺憾和恐怖,所以再困難也要走。現在我們的當務之急,就是建立正知正見。

修行很像太空飛船,在沒有擺脫地球引力之前,它無法自由地飛往太空,當火箭將其送抵軌道以後,它就比較自在了。同樣的,現在我們就像太空船需要火箭一樣地需要正知正見,它會把我們推到比較自在的地方去,到了那兒以後,也不是不要正知正見,但會比較輕鬆。

在這一段時間,一是習氣重,二是對治力度不強,所以修行會有困難,但是再困難也要接受挑戰。如果在這當中因為一點兒挫折而放棄,就會永遠上不去。

這時也要思維,有些人僅僅為了世間的名譽、地位、金錢都那麼用功,連自己的生命都肯捨棄,不顧一切地去追求,他們付出那麼大的代價換來的是什麼呢?僅是世間的一些所謂圓滿,但世間所謂的圓滿實際上是不圓滿的。他們為了得到這麼一點兒都那麼努力,我們為了得到一種長遠的、永久性的解脫,更值得努力,值得精進。必須要有這樣的發心,才能夠堅持走完這條路。這是很重要的。

前面講了輪迴的過患,現在觀察輪迴是從哪裡來的。輪迴有細的因緣和粗的因緣,當然最重要、最關鍵的,是把細的因緣斷除,但現在還不是時候,當前先要把粗的因緣斷了,然後再由淺入深。

粗的因緣在這裡可分為兩種:善和惡。惡當然是六道輪迴的因,善也是流轉之因,因為此善是有漏善。有漏善是指沒有開悟的人所做的善業,它雖然可以讓人投生到人天善趣,但仍在輪迴中,故叫有漏。所以,有漏的善和惡都是流轉輪迴的因

一方面,要建立這樣的觀點——輪迴不是無因無緣,也不是造物主的安排,而是由善業和不善業產生的,這叫做見解;另外,還要採取實際行動,即有了這樣的見解後,從此開始,要逐漸地斷除這些輪迴的因。

若能發誓今後不再殺生,則第一墮地獄的因從此就間斷了。

其次,如果能夠這樣發誓——從此以後,我再也不偷盜了,則第二墮餓鬼道的因也被破壞。

第三是嫉妒心。以前經常有這種情況,看到別人享有名譽、財富、工作成就時,就會不高興。為什麼不高興?因為我不如他,這叫嫉妒。若能發誓從此以後不再嫉妒,那麼已經控制了投生為阿修羅的因。

同樣的,已經造的無明、十不善等若都能一一懺悔,發誓絕不再造,則粗大的輪迴因基本上已經控制了。

如果真的不再造這些業,就沒有了粗大的輪迴因。若是這樣,很細微的我執,能不能讓人再流轉六道輪迴呢?若沒有粗大的貪嗔癡、殺盜淫妄等助緣,僅有我執是無法令人流轉輪迴的。譬如,某人是最關鍵的技術人員,但是他若缺少了必要的助手,還是做不成大事。同樣,我執當然是流轉輪迴的主要因素,但是它還需要其他的「助手」才能起作用。當粗大的十不善控制下來後,僅有主因是無法讓人繼續輪迴的。

在十不善業得到基本控制之後,最後留下的,是最關鍵的我執;只有通過證悟空性的智慧,才能消滅我執,這樣就能徹底地斷除所有輪迴的因緣。為什麼要修因果不虛,原因就在於此。

首先要斷除十不善,十不善放下了,再斷除有漏的善。先放下善,再放下惡,就顛倒了;所以要先放下惡,後放下善。有漏的善、惡最後都要放下。怎樣放下呢?

放下惡業比較簡單,平時不造業即可。善業也要斷掉,如何斷呢?證悟無我以後,以無我智慧去斷除它。但是,這對我們來說還有一定的距離,所以首先要斷惡。

 

二、十不善業

惡的種類有很多,這裡主要分為三大類十種:

一是身惡,即身體所造的罪業。有殺生、不與取、邪淫三種。

二是語惡,即語所造的罪業。有妄語、離間語、粗語、綺語四種。

三是意惡,即心造的罪業。有貪心、害心、邪見三種。

這就是身、口、意所造的十種罪業。這些罪業,無論是受戒的人還是未受戒的人,都不能做。

(一)身惡

1.殺生

所有的罪業只有在具備四個條件時,才是一個嚴重的罪業,如果其中有一條或兩條不具備,則雖然是罪業,卻不是很嚴重。是哪四個條件呢?下面以殺生為例來說明。

第一是對境。殺生時,會有一種欲殺之念冒出來。比如,產生了這樣的念頭:我要殺一隻雞。那麼雞就是對境。在殺生前,心裡很清楚地認識到自己要殺的那種生命,無論是人或動物,就有了罪業的對境。

第二是動機。即要有欲殺之心。如果沒有欲殺之念,如走路時無意中踩死螞蟻,或是搬運時不小心踩死蟲子,或是開車時無意中碾死老鼠之類,這種殺生雖有對境,但是沒有欲殺動機,不是故意的,第二個條件就不具備,雖然是殺生,同樣剝奪了對方的生命,但不是很嚴重的罪業。可是這種殺生也會給眾生帶來極大痛苦,因此也要小心。

第三是行動。例如:首先知道這是一隻雞;其次心裡產生了欲殺動機;然後拿刀割斷雞的喉嚨,其中拿刀割喉等一系列實施殺生的行為,就叫行動。

第四是結果。知道這是生命,對牠(他)起欲殺之念,然後有具體的行動,這一系列的結果是什麼?對境的生命結束了,這就叫結果。

還有一種情況。比如說,一人想殺一隻動物,盤算了很久,一再地想殺它,由於考慮良久,心裡就留下了很深的習氣,在這樣的前提下殺生,罪業就更厲害。另外,一人為殺一個生命,用了很多方法,因為採取的行動多、時間長,殺生手段各式各樣,極其殘忍,所以罪業也更大。此外,若以很強烈的嗔恨心殺生,罪業也更嚴重。

殺業可分為三種:因嗔恨心而殺生;因貪心如貪肉、貪皮等而殺生;因愚蠢而殺生。

因愚蠢殺生是什麼樣的呢?比如,某些外道借助殺生供養天尊,這是他們的一種儀式,認為殺生供養天尊是一種解脫之法。還有,認為動物生來就是給人吃的,動物沒有意識、沒有苦樂感受等等,如果以這樣的觀點殺生,就叫因邪見或愚蠢而殺生。有些人覺得,動物被殺時沒有痛苦,或者殺生沒有罪業,如認為害蟲之類是該殺的,殺了也沒有什麼不好,以這樣的動機殺生,也屬於因愚癡或無明而殺生,罪過同樣很大。

總之,這四條中若欠缺任何一條,罪業就會減輕,不是很嚴重;如果都具足了,哪怕是殺死一隻蚊子,罪過也非常嚴重。以前,我們每個人都造了很多殺生之業,現在都已經過去了,那麼是不是讓其白白過去呢?當然不是。現在唯一的補救方法,就是懺悔令其清淨。就像一件漂亮的衣服,如果不小心弄髒了,是不是永遠讓它這樣髒下去呢?當然不是,而是要將其洗淨。同樣的,我們心相續中已經留下了很多罪業,已經被污染了,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清淨、懺悔這些罪垢,這是最關鍵的。

2.不與取

完整的殺生要具備上述四個條件,不與取也同樣。譬如,在看到別人的錢財起了貪心而想去偷時,明明知道這是別人的錢財,就叫了知對境。如果以為錢財是他人的,但實際上卻是自己的,就不具備第一個條件,不是完整的偷盜,也沒有太大的罪過。譬如,你看到某物,將它誤認為是一隻雞,想打死它,而實際上那不是一種生命,而是其他的東西或是雞的屍體,這也不具備第一個條件。因為有殺生的動機,起心動念已經有了,不是沒有任何過失,但並不嚴重。

不與取的四個條件是:第一,他人的財物;第二,有欲偷動機;第三,設法去拿;第四,覺得從此以後這些財物就是我的了,這樣的想法就叫結果。

不與取也可細分,細節還是要看《普賢上師言教》。

3.邪淫

出家人要從根本上斷除非梵行,在家人雖然沒有這樣的要求,但是邪淫也不能做。邪淫有很多分別,例如:男人主動與別人的妻子行不淨行,女人也是同樣,這是邪淫的一部分;同性戀和手淫也屬於邪淫。其他的內容要看《普賢上師言教》和《俱舍論》,書上講得比較清楚。

上面講的殺盜淫是由身體造作的,屬於身造之業。

 

(二)語惡

4.妄語

此妄語與居士戒中所指妄語是不一樣的,它更細緻一些。妄語也需要四個條件:第一,知曉對境為人。妄語肯定是對人說的,不可能對無情,一般情況下也不可能對旁生講,那麼人就是對境。第二,動機。要有欺騙人的動機。第三,採取行動。說話也好、寫信也好、做手勢也好,無論採取何種表達方式,都叫行動。第四,結果。即指他人無論相不相信,只要聽到(或看到)就是結果。這四條具備了,即是完整的妄語罪。

平時很容易說這樣的妄語,而且很多人都不覺得這種妄語是不能說的,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犯。

居士受戒時,也有妄語戒,但是此妄語不是指普通的妄語,它是比較嚴重的,即為了欺騙別人而說我有神通、神變,能夠看到天堂、地獄,能夠以神通了知前世、後世等等。這些不是一般的而是比較粗大的妄語,普通人是不會說的。但是,十不善中的妄語涵蓋範圍更廣。

5.離間語

比如,兩人很要好,另外一人就嫉妒他們,故意講一些令其分離的話,這樣的話叫離間語。

6.粗語

粗語,也叫惡語。比如,對生理有缺陷的人,稱呼瞎子、聾子之類不好聽的話。總之,不管以何種方式,凡是讓人聽起來不舒服、令人傷心的話語,都叫惡語或粗語。

7.綺語

除了上述的妄語、離間語、粗語之外,凡是在貪嗔癡慢的基礎上所講的,如講一些戰爭故事、很多感情上的經歷等,都是綺語。因為其基礎非貪即嗔,所言毫無意義,故叫綺語。

以上四種是口造之業。

(三)意惡

8.貪心

當看到他人財物內心感覺喜愛時,就很容易生起這樣的念頭——我能擁有這些該多好啊!或是想用非法手段獲取財物,這種念頭就叫貪心。

9.害心

害心是指傷害別人的心念。比如,對你不好的人,就想種種辦法去害他,此起心動念就叫害心。

10.邪見

此處的邪見,是指認為因果、前世、後世、修道、成就、極樂世界、地獄等都不存在的觀點。

以上十種叫十不善業,其中每一種都有四個條件,細節在《普賢上師言教》和《俱舍論》裡講得比較清楚,大家可以通過看書瞭解。

十種不善中最嚴重的,第一是殺生,第二是邪見。為什麼呢?

第一,殺生是傷害眾生的生命。對於每一個有情(包括我們自己在內)而言,世上的一切事物當中,最可愛、最可珍貴的,就是自己的生命,除此以外,沒有什麼更珍貴的了。那麼,剝奪其他生命的生存權利,罪過當然很大!這是對被殺有情極大的傷害。所以,殺生是非常嚴重的罪業,絕不能做。

你們要切記,凡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,其他做不到,還可以逐漸扭轉,但不殺生一定要做到;否則,邊故意殺生邊學佛,那就談不上學佛。

佛是什麼樣的?你們都看過釋迦牟尼佛的本生傳,他在修行的時候,哪怕是為了填飽一個眾生的肚子,都會毫不猶豫地將自己最珍貴的頭、目、腦髓割捨,包括自己的生命都會捨棄。學佛是什麼意思?當然是佛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。如果沒有這樣的發心,只是念念咒,到廟裡燒燒香,叫不叫學佛?這不叫學佛,只能叫信佛。若是真學佛,佛陀怎麼做我們也應該這樣去做。當然,佛的很多行持是我們做不到的,但現在要從能做到的做起,不能做到的也要逐漸去做,這才叫學佛。

總之,對一個學佛人最起碼的要求,就是不能故意殺生;如果故意殺生,就沒有學佛的資格。這點大家都要記住,很重要。

什麼是生命?雞、鴨、魚,還有各種各樣的海鮮,包括蚊子、螞蟻等小昆蟲,都是生命。雖然我們不喜歡在家裡看到蚊子、蟑螂、螞蟻之類的昆蟲,但也不能害牠們。現在我們住的地方,不是人類獨佔的,而是所有生命共同的家園,是所有生命共同居住的場所,人不能侵犯牠們的生存權利,絕對不能殺害牠們,這是其一。

其二,與殺生有關的是吃素,這也很重要。在內地,無論是出家人或在家人,很早以前就有吃素的優良傳統,一直保持到現在,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傳統。現在的吃肉方法不像從前那樣,人們不僅吃海鮮,還要吃蟲子等小生命。僅在一餐之中,僅僅為了填飽一人的肚子,很多人的餐盤裡,有著數不清的被殺生命。要知道,哪怕再微小的蟲兒魚蝦,對牠們來說,生命也同樣珍貴。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,而傷害那麼多生命,浪費那麼多生命,這是絕對不應該的,所以一定要吃素。

密宗《時輪金剛》裡也講過,很多人吃一個眾生的肉當然有罪,一人去吃很多生命的肉,罪過更大,為什麼?請好好想一想,為了你的一餐,浪費數十條甚至數百條生命,值不值得?我們不願意接受一點兒痛苦,牠們也不願意;我們希望獲得快樂,牠們也一樣。我們與牠們只有語言能否表達的差別,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,所以一定要吃素。內地吃素的條件那麼成熟,居士為什麼不吃素呢?

如前所講,居士若連不殺生這一點都做不到,就根本談不上學佛。

若一邊故意吃海鮮殺生,一邊自稱是學佛的人,而且是學大乘菩薩道的,這是根本上的嚴重矛盾。如果不想學佛,只為求世間福報,遣除一些現世災難而信佛,也不應該傷害眾生生命,而應該吃素。

過去不吃素,造業也不會太嚴重,現代社會中若不吃素,會造更多的業,其原因,在有關素食的開示中講得很清楚。大家要注意,沒有一個佛教教派是允許殺生的,凡是學佛的人,無論修淨土、禪宗或密宗,都應該吃素。

很多人有這樣的疑惑,西藏很多佛教徒是吃肉的,那密宗是不是開許吃肉呢?這是誤會,實際上不是這樣。西藏學佛的人當中,確實有很多人吃肉,但這不是因為藏傳佛教允許肉食,而是受限於環境的因素。以前西藏很多地方極為封閉,且在青藏高原的大片土地上不長任何蔬菜,若不吃肉,尤其是一些牧區,就沒有別的食物可吃,所以他們就選擇了小乘戒律中所開許的三淨肉。但是,即使是在這樣的環境裡,還是有很多人吃素。現在藏地蔬菜、水果逐漸多起來,他們也在改變之中。所以,凡是學大乘佛法——無論學密宗也好,學顯宗也罷,都要堅持素食。要記住,吃肉與殺生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。

第二,邪見也是很嚴重的罪業。如果有邪見,覺得沒有前世、後世,因果報應等都沒有,那就不會學佛;不但不學佛,而且殺盜淫妄等無惡不作。現在社會上很多犯罪分子正因為持有這樣的邪見,才敢以身試法、為所欲為,做出危害社會及他人的滔天罪行。

但是,古往今來,從來沒有任何一種邏輯或實驗,真正能夠證明不存在前後世、不存在因果、不存在輪迴。有人因為自身智慧淺薄,別人說沒有,他就人云亦云、以訛傳訛,很多人有這樣的習氣,在這樣的環境裡就很容易產生邪見。

本來,這十種不善業都很嚴重,但是這兩條更厲害,今後一定要注意:首先,不能殺生;其次,不能有邪見。其他的也有很嚴重的果報,還是要留意。

 

三、四種果報

行十不善業有什麼樣的果報呢?每一種罪業都有四種果報,即異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、士用果。

(1)異熟果。如殺生要墮地獄、偷盜要墮餓鬼等等,這在書上講得很清楚,大家可以看書。

(2)等流果。因果相似的這種果報叫等流果,它也有兩種:一是感受等流果;一是同行等流果。

什麼是同行等流果?若這一世經常殺生,那麼來世剛剛懂事時就喜歡殺生;這一世喜歡喝酒,來生也會喜歡,老改不了,生生世世都是這樣。上一世和下一世是相似的,這叫同行等流。佛在很早以前就講過;現在發現的能夠回憶前世的那些人中,也有很多是這樣。前世喜歡吸煙,後世也喜歡;前世喜歡什麼東西,後世也是這樣。這是因為留有前世濃厚習氣的緣故。

另外是感受等流果。例如,這世殺生,下世從地獄裡出來後,若有機會做人,壽命就會很短。有些小孩子剛剛出生,或者一兩歲時,或者還未生下就死了;還有些人一生都疾病纏身,無法治癒。這是什麼原因呢?當然也有其他原因,但主要是前世或前世的前世造了殺生之業。殺生的果報不只短命這一點,而是肯定會下地獄;從地獄出來後,大多數罪業已經減輕,但還殘留了一些,所以再做人時,生命就會這麼短暫,這叫感受等流果。

(3)增上果。增上果一般成熟在環境中。我們平時看到,在環境非常惡劣的地方,如不毛之地或自然災害頻頻發生的地區,還是有很多人居住。他們為什麼會住在那兒?這與其前世所造之業有關。如果上輩子經常殺生,來世做人時,就會投生到有很多怨仇、殺戮的地方去;如果經常偷盜,來世若做農民,便會投生到莊稼不能成熟,或即使能夠成熟卻有很多自然災害令其無法獲得豐收的地方。增上果就是這樣。

4)士用果。比如,現在造的罪業,如果不懺悔,它時時刻刻都會增長,越來越大,越來越嚴重,這叫士用果。

行善同樣也有這四種果報。

此外,還要談談造共業的果報。比如,大家一起商量或共同殺死了一個生命,這樣每個參與的人都有殺死一個生命的罪業,此罪業是不能分的;行善也是這樣,如大家共同放一個生命,此善業也不能分,每人都有放一個生命的善根。

因果關係是非常不可思議的,現在即使做一件小小的惡事,以後所受的果報也很嚴重;行善也是同樣的,現在做一件小小的善事,將來也會有很大的善果。但是這些善業若與解脫無關,結果會怎樣呢?我們在輪迴中雖然可以因此而得到一些短暫的幸福快樂,但這些畢竟要過去,福報享完後,還是隨業而轉;若以前造了罪業仍要感受痛苦。這些樂果都是臨時性的,所以也不能過於強調世間善法。當然不能造罪,不但不造罪,世間善事也要適當地做,並且不能執著。

可是,現在我們怎麼去修無漏呢?因為是凡夫,沒有辦法行無漏法。如果有漏善業也不能做,那該怎麼辦呢?其實,在有漏善業裡也有一些是解脫法。在出離心和世俗菩提心的前提下做出來的雖是有漏法,卻可以讓人得解脫,所以也是解脫法。

 

四、十善

十善是什麼?比如說,如果一個人一生中從沒殺過生,也沒偷過東西,這是不是善業?不一定。為什麼不一定呢?如果他曾經這樣發誓:「我從今以後不殺生、不偷盜!」這才是善業。如果他雖未造惡,也未發願,那麼只是沒有造罪而已,這不叫善業。所以,發誓相當重要。有些人會想,反正我不殺生就對了。這是不對的。不殺生只是沒有造業,如果在此基礎上發誓:「我今後再也不殺生了!」則自從有了發誓以後,此不殺生才成為善業。這非常重要。

還有一種特殊的善業,就是不但不殺生而且放生,不但不偷盜而且佈施,不但不邪淫而且持戒……這些就是特殊的不共同十善;若你僅發誓從今以後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等,這叫普通的共同十善;如果你今後雖然不造這些惡業,但是也沒有發誓,這就根本不是善業,僅僅是不造罪而已。共同和不共同的善業,它們的果報是不一樣的。

特殊的善業,如不殺生而且放生,也要具備四個條件:一是對境,即所放的生命;二是要有放生的動機;三是要有行動;四是結果——把生命從命難中解救出來並給它自由。如果這四個條件都具備,就是非常圓滿的善業。

每一善業也有剛才講的四種果報:異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、士用果。以放生為例。如果此放生和解脫無關,是在沒有出離心和菩提心的前提下做的,那麼,其異熟果是下一世可以做人或天人;等流果是健康長壽;增上果是轉世的環境裡沒有任何生命的障礙而且有很多生存順緣;士用果是一次放生以後,此善根會時時刻刻不間斷地增長。細節的內容主要是看《普賢上師言教》,其中描述得很清楚,或是參考《大藏經》中其他有關因果的記載也可以。

最後我們要知道,人在一生當中主要的痛苦或快樂,與前世的業有非常密切的聯繫。但是,一生當中所做的一切,是不是百分之百都是前世業因的果呢?也不是!有一種外道就是這樣講的:一切都已經命中註定了,既然命中註定,就沒有辦法改變。但這只是外道的一種觀點。

因果是非常厲害的,即使是阿羅漢,也要受因果的限制。例如,目犍連尊者在釋迦牟尼佛弟子當中神變第一,最後還是被外道打死了,為什麼會這樣?在平常,他神通廣大,外道根本不可能傷及他;但是在那一刻,神變第一的目犍連也只有束手就擒,再大的神通也超不過因果的作用。因為他已經造了這樣的因,就要受這樣的果。

另外一位阿羅漢是餓死的。什麼原因呢?那時的印度沒有饑荒,出家人天天托缽化緣,可以化到很多吃的。他化緣時,食物在別人手上還好好的,但是一放入其缽內就變成了污水。那時目犍連、舍利子都在世,他們將世界上很多最有營養、最美味的食物以神變裝入其缽內,然而缽中始終只有污水。最後佛也沒有辦法,那個阿羅漢只有餓死了。佛住世時,有很多這樣的公案。既然阿羅漢都要受因果的影響,那麼凡夫就更不可能躲過因果規律的作用。所以,千萬不能小看因果,它是非常厲害的。

無論修什麼,一定要重視因果。對佛教徒最低最低的要求,是一定要取捨因果。若連這一點都不做,隨心所欲,想做什麼就做什麼,這怎麼談得上學佛呢?根本不是學佛,根本不是修行人。所以修行人一定要認真地看待因果。

有人還說,不能執著因果取捨。這簡直是亂說,凡夫怎麼可以不取捨因果呢?

學佛的也好、不學佛的也好,按理來說,每個人都應該認真對待因果;因為無論學不學佛,因果都絕對不會放過任何一個人。但是很多人聽不進去,覺得他的眼睛看不見就沒有因果,他是不是敢確定呢?他也不敢確定,也不相信眼睛看不見的就不存在,那他為什麼要排斥因果呢?完全沒有理由!

這就是邪見的同行等流果。如果這一世某人有邪見,其同行等流果是下一世還會有這樣的邪見。生生世世習慣於保持邪見的人,儘管在現世並未真正看到沒有因果,也未找到很有說服力的證據,但依然喜歡保持這樣的邪見,這是前世的因緣。這種人如果這一生不改變,則以後的生生世世都是這樣,這是很可怕的。所以,作為一名佛教徒,在因果取捨上一定要認真對待。

另外,假如現在發誓不殺一種生命,即使這種生命是你一生當中想殺都殺不了的,還是可以得到一些利益。因為,你以前肯定殺過這種動物,現在就可以清淨這些罪業。

譬如,你今天發誓不殺恐龍。其實,即使不發誓,現在想去殺它也辦不到,但是這樣發誓有沒有用呢?有用!因為恐龍是以前地球上存在過的一種生命,而且它存在時我們也存在,那時我們肯定殺過它,這個業因種子至今還留在心裡,它的士用果時時刻刻都在增長,現在若發誓不殺,從此以後它就不再增長,就被控制下來了。

所以,即使今生沒有可能去做的罪業,也要發誓不做,這樣可以使往昔所造的罪業從此變成善業。若不發誓而僅是不造惡也不是善業。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。

我們每個人都曾經造過很多業,現在該怎麼對治呢?最好的辦法是金剛薩埵修法,它是專門懺悔、對治這些罪業的。

具體的修法是什麼呢?

首先,瞭解內容,何為惡,何為善,它們的果報是什麼,善惡與輪迴有何關係。其次,在身口意的要點做完後便靜下來,一一思維——曾經做了多少殺生,做了多少偷盜,做了多少邪淫……全部反省反省。有些已經記不清了,能記起的都要回憶。回憶這些做什麼呢?因為必須要對以前所造的罪業生起強烈的後悔心。在此後悔心的基礎上,還要發誓:我以前有意無意做錯了,現在已經很清楚地認識到這是不該做的,那麼,以後我就不再做了。如果今後不能保證完全停止,就只有發誓要儘量減少。具體的修法就是這樣。

以上四個修法叫四個外加行,其共同目標是讓人建立圓滿的出離心。現在我們僅僅是聞思,還沒有來得及修。你們也許不會有很強的出離心,這也沒有問題,還可以修、可以培養。世上所有的觀點,都是可以培養起來的。不修就是問題,能修就不成問題。

不能以為只有念經才是做功課,功課不一定都是這樣。最關鍵的功課是內心去思維、去感受,這才叫修行。有些修禪宗的人總有這樣的概念,修行就是什麼都不要想,除此以外,他什麼都不認;修淨土的有一種習氣,認為修行只是念佛,拼命地念,這才是做功課,其他的也都不認。

這些都不對。念佛當然好,但是若沒有這些基礎——出離心和菩提心,僅是嘴巴念,也不是沒有功德,卻豈不了太大的作用。參禪當然好,但是若基礎的出離心、菩提心都沒有,只是什麼也不想,這又有什麼用呢?很多動物都要冬眠,在漫長的冬眠時間裡,也沒有粗大的念頭,卻還是起不到什麼作用。所以,這些基礎修法,無論是淨土宗、禪宗還是密宗,都是需要的。

前面講過三個階段,第一出離心,第二菩提心,第三空性。在前兩個階段,所有的教派是沒有區別的,沒有一個教派會排斥菩提心、出離心。只有進入最後一個階段——修空性的時候,才有所不同,那時各個教派的方法都不完全一樣。所以,不能以為什麼都不想才是做功課,不能以為只有念佛才是做功課。外四加行是所有教派都要修習的,在這樣的基礎上念佛、參禪不是更圓滿、更圓融嗎?我們不能流於片面,在片面基礎上做出來的結果也是片面的,意義不大。外加行是非常重要的,一定要去修。

在修完這四個修法後,也許出離心真正地培養出來了,那當然好;也許出離心還不夠堅定,那也沒有問題,還有時間繼續修。這樣出離心肯定會修起來,然後再修皈依發心。

外加行講完了,現在就輪到你們去思維、去觀修了。

 

【注釋】

① 未證悟空性時,在出離心和菩提心的基礎上所做的善業,雖是有漏卻是解脫之法,這在後面的開示中可以看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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