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佛教的觀點簡單地說,痛苦不是物質,也不是任何物質的運動,而是精神的一種特殊感受。
感受是屬於精神領域特有的東西,鋼筋、水泥、磚頭、玻璃等物質不會有感受——既不會感到痛苦,也不會感到幸福。人死了以後,屍體也和石頭、磚頭一樣,在接觸外界的任何東西——地、水、火、風時,都不會有反應。因為它沒有意識,所以感覺不到任何痛苦或幸福。
精神可分為兩種:一種叫做分別精神,也即「分別念」;另一種叫做無分別精神,也即「無分別念」。
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的感受,只有感受沒有思維,所以叫無分別念。當我們生病的時候,不管我們的意識怎麼樣想,身體卻能分分明明地感受到一種強烈的痛苦,這就是無分別念。
當看到、聽到一個東西的時候,以第六意識去思維、分析對境的好壞與否,就叫做分別念,第六識所感覺到的痛苦,就叫做分別念的痛苦。
因為痛苦或者快樂產生時,能檢測到大腦某個部位的腦波會有所變化,所以有些人認為:痛苦與快樂是大腦活動的產物。其實並非如此,大腦只是一種工具而已,意識依靠大腦,可以辨別、感受外面的東西,但痛苦與快樂本身,卻不是由大腦產生的。
內容出處:
慧燈之光官網:慧燈禪修課之《如何面對痛苦和幸福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