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事情的產生,從表面上看,各有其客觀因素,都是這些客觀因素導致的一個結果。但是除了這些我們能看到的客觀因素以外,在這背後還會不會有一些其他的力量在操控?我們沒辦法知道,因為我們的肉眼看不到,我們的感官也不行,它們能感知到的也只是這些客觀因素。當我們看到這些客觀因素產生了一個結果時,我們就很幼稚、簡單地斷定,這個果就是由我們看到的因產生的。除此之外,我們不會考慮還有沒有其他力量。這實際上是一種很幼稚的想法。
為什麼說很幼稚呢?因為現實生活中的很多因果,除了我們看到的因以外,還有很多我們看不見的力量在起作用。所以對於因果問題,除了我們能看到的以外,我們還要考慮有沒有其他的因。
我們不應該因為沒看到其他力量,就否定它們的存在,這是不對的。其實我們生活中發生的一切事情,都跟我們過去的業力有關係。其他的宗教,比如西方宗教就認為這些都是由一個人格化的神設計、創造出來的。然而佛教從來不承認有人格化的神存在,佛教認為當因和緣具備的時候,果就會產生,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因緣,在這個過程中並沒有神的力量。除了我們能看到的因素外,還有一個我們看不見的的因素在起作用,就是善惡業。
譬如如果我們要通過手機接聽對方的電話,除了需要一部我們能看得見的手機以外,還要有看不見的信號,這兩者都需要。如果其中一個條件不存在,比如沒有手機或沒有信號,就沒辦法聽到對方說話。其實絕大多數物質的產生和變化 等也是這樣,有一些我們看得到的因緣,而有一些因緣我們無法看到。這二者結合以後,最終就產生了一個結果。
在我們的生活當中,基本上一切都是善惡業的結果。當然這個「一切」不是百分之一百,不過我們生活中絕大多數的事情,尤其是比較重大的事情,都跟我們過去的因,也即善、惡業有關係。
所以,一切都是善惡業的結果。
內容出處:
《慧燈禪修課》17:《因果不虛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