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勝道寶鬘論》是噶舉派的岡波巴大師的著作。本課繼續講第十四部分——修行人的十八種恥辱(一)到(十八)。原文如下,張澄基譯:
學佛人的十八項過失:(即修行人的十八種恥辱)
(一) 為了成就世間法而息隱住山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二) 身為領眾而只作自利之事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三) 佛學雖博而不怯罪行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四) 口訣雖豐富但身心卻流於凡俗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五) 持戒雖然謹嚴,心中貪念卻極大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六) 覺受和證悟雖好,卻不能調伏自己的身心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七) 已入法門,但於入世之愛憎不能斷捨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八) 身雖出世行於佛道而勤事稼穡,困于農務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九) 雖解義理而不修持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) 雖已立誓修持而不能貫徹始終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一) 職務雖在法中,而法行卻不能成長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二) 食物雖然自然而來,心還是放不下要去東謀西找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三) 由善業(定慧) 所獲之威力,用來醫疾延命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四) 為了財物而教人口訣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五) 以機心來自贊毀他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六) 能傳授口訣給別人,自己的身心卻不能與法相應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七) 自己不能獨自安住,又不知隨順處眾之道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
(十八) 於樂不能容受,於苦不能忍耐,乃學佛人之過失。